2008年9月24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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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奸”的真是他女儿吗
杭州西湖警方捣毁一个胁迫少女卖淫、勒索嫖客团伙
本报记者 曹志男/文 王志浩/摄 通讯员 章官翔 胡捷

  本报讯  为谋取不法利益,湖南岳阳人苏某以介绍工作为由,诱骗老家多名未成年少女来到杭州,强奸后胁迫她们卖淫。不光如此,自作聪明的苏某还伙同他人偷拍下嫖客的丑行,以此敲诈勒索嫖客。昨天,苏某团伙被杭州西湖警方一举摧毁,少女小钟也被成功解救。
  昨天上午,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西溪派出所刑侦组办公室的民警们如往常一样忙碌着,突然,“闯”进来几名不速之客。其中一名40多岁、自称姓李的男子拉着一名少女说:“我女儿被人强奸了,我有我女儿被强奸的录像,强奸我女儿的就是他!”“李某”说着,手指就指到另一个姓陈的男子的鼻子前。面对“李某”的指责,陈某说对方是在编造谎言,目的是为了敲诈勒索。
  民警随即展开了调查。结果让办案民警大吃一惊。“我们打开他提供的笔记本电脑看录像,发现录像是用针孔摄像机拍摄的,很明显,拍摄者是有预谋的。”民警潘奇说,更奇怪的是,除了有关陈某的这段录像,警方还在笔记本电脑里一个很不起眼的文件夹中,发现了数段类似的录像,分别是多名女子卖淫的过程。
  警方再次盘问陈某。陈某交代,他在网上搭识了一名少女,双方“情投意合”,很快谈好了价钱。可事后,“李某”等人却冲进房间,“李某”自称是少女的父亲,并用录像要挟陈某赔钱。双方争执不下,就来到派出所报案。
  看来,所谓的“强奸案”远没这么简单!经过民警的调查,终于弄清了真相:原来,这名口口声声说自己姓李的男子其实姓苏,湖南岳阳人,他的背后是一个诱骗、威胁少女卖淫继而敲诈嫖客的团伙。
  那个少女姓钟,今年15岁,是苏某的老乡。今年8月,苏某以找工作为名,诱骗她来到杭州,并将其强奸,然后强迫她进行卖淫活动。
  更令人气愤的是,苏某与老乡李某从2007年4月起,先后用上述方式,将包括后来沦为团伙成员的许某在内的5名少女控制住,逼她们冒充处女,以3千至1万元的价格招揽嫖客。该团伙还用针孔摄像机拍摄下嫖客的丑态,以此进行敲诈勒索。
  截至记者发稿前,警方已证实苏某一伙在杭州成功敲诈了1名嫖客,共计25000元人民币。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李某和卖淫女许某已被西湖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也在进一步审查之中。